什么是WRAP?
WRAP是由四個英文字的縮寫結合而來。原文是WORLD WIDE RESPONSIBLE APPAREL PRODUCTION,中文譯意是「負責任的全球成衣制造」。
美國成衣工業的制造廠商,面臨著日益高漲的壓力,有來自于零售商、政府相關部會、消費大眾、股票投資者、傳播媒體,以及其它民間組織的壓力,咸要求美國成衣業的廠商在全球從事成衣生產的作為要負責、說明其勞工的作業標準,以及工廠的情況,這種關注勞工生產環境的壓力更伸展到玩具工業以至于運動用品工業,因而有幾種制造業都成為美國各方人士要求制定標準,并且主動監督檢查的目標。
由于發覺到個別的制造業者可能采取的標準不一致,并且有可能發生不必要的重復監督檢查的辛苦,美國幾家杰出有名的成衣廠商聯合要求美國制衣暨制鞋公會(AMERICAN APPAREL & FOOTWEAR ASSOCIATION 簡稱AAFA),出面協調,在產業界處理這些產業問題的角色,美國制衣暨制鞋公會是2000年8月14日由美國制衣公會(AMERICAN APPAREL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 簡稱AAMA)與美國制鞋公會(FOOTWEAR INDUSTRY OF AMERICA 簡稱FIA),經過數個月的磋商會議談判協議合并而成。目前美國制衣暨制鞋公會(AAFA)的會員包括多家名牌廠家,諸如SARA LEE COPRATION、JOCKEY INTERNATIONAL、VF CORPORATION、RUSSELL CORPORATION、PHILLIPS-VAN
HEUSEN等,美國制衣暨制鞋公會的會員廠所生產的成衣,占美國成衣批發銷售量的80%以上。
WRAP十二項原則
法律及工作場所規范--服裝制造商將在其從事經營的任何場所都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
強制性勞工--服裝制造商不得雇傭任何強迫性或非志愿勞工,無論其是奴工,契約勞工或其他勞工。
童工--服裝制造商不得雇傭任何14歲以下,學校義務教育規定的年限以下或法律規定的最低年限以下的工人。
騷擾與辱罵--服裝制造商將確保員工在工作場所不受騷擾,辱罵及任何形式的體罰。
薪酬--服裝制造商將支付不低于當地法律規定的最低工資,包括所有福利工資、補貼及津貼。
工作時間--每日工作時間及每周工作天數不得超過服裝生產所在國的法律規定。除非有緊急業務需要,服裝生產商將提供每七天周期中至少一天休息。
歧視--服裝制造商對員工的雇傭、付薪、提拔和解雇行為都將依據員工的工作能力進行,而非依據個人特性或信仰。
健康與安全--服裝制造商將提供安全和有益健康的工作場所。 有宿舍提供的,應保證安全和有益健康的住宿條件。
結社自由--服裝制造商將承認并尊重員工行使法律所賦予的自由結社的權利,包括加入或不加入任何社團。
環境--服裝制造商將遵守同其運作相關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標準,并在其所有運作的地方以良好的環保意識運作。
海關守法--服裝制造商將符合相關的海關法律。對于涉及服裝產品非法轉運的海關法律,尤其應制定一套程序并確保該程序的運行。
藥品禁令--服裝制造商將配合當地、國家和外國的海關及藥品管制局,抵制藥品的非法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