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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小編發了一篇文章《監理通知單,你得這樣寫》,結果有人就說了,那你拿個正確的示例啊!拜托,就算拿了,工地上情況那么復雜,您能直接抄著用?
監理通知單是什么?在工程項目中有什么重要作用?又有哪些常見的基本問題?以某工業項目的監理通知單為例,整理了監理通知單部分常見的問題并對監理通知單進行初步分析,方便從業者進一步了解監理通知單,更好地處理問題。
1.1 簽發監理通知單的時間不及時
案例1:2015年1月23日173#監理通知單,發給甲施工單位,內容是監理在2014年7月對煙囪內爬坡梯進行檢查,發現假漏、漏焊現象,要求整改。
分析:該份通知單簽發的時間偏晚,與檢查時間相隔半年。監理發現質量和安全問題應及時指出,隱蔽工程中的質量安全問題若不及時指出,隱蔽后才整改不僅勞民傷財,而且貽誤工期,甚至可能引發更大的質量安全事故。
1.2 施工單位回復不及時,監理亦未及時督促
案例2:2014年8月13日147#監理通知單,內容是甲施工單位鍋爐房焊接質量問題,施工單位回復是同年11月12日。
分析:監理通知單發給施工單位后,后者應及時整改并回復。回復時間一般為三天,或依據通知單要求的時間。本例從簽發到回復整整相距三個月,偏長。當涂裝工序結束后焊接質量就較難發現與整改,鍋爐設施為壓力容器或管道,難于容忍這么長時間不整改。
1.3 監理通知單的分類不嚴密
案例3:2014年5月14日124#監理工程師通知單(質量控制類),內容是甲單位承包施工的鍋爐房8米平臺腳手架搭設不符合安全規范,要求整改。
分析:當工程較大時,為便于管理一些現場監理組往往把監理通知單分為質量控制類、安全控制類等類別。這樣的分門別類有利管理,但既然分了就要嚴格執行,本例明顯放錯了位置,將安全控制類放到質量控制類。另外監理通知單附了兩張照片,施工單位回復也應附上整改后的照片作為已整改的證明。
1.4 監理審核意見要有針對性
案例4:2014年5月12日123#監理工程師通知單,內容是甲施工單位承包施工的鍋爐房焊接主蒸汽管道,未達到焊接工藝要求,要求全部返工。施工單位回復說已整改但未提及是否全部返工,監理審核意見;請加強對現場施工隊伍的質量方面的管理,也未涉及返工事。
案例5:2015年1月24日174#監理通知單,發給丙公司,內容是參建各方質量安全聯合檢查匯總,并附檢查表,要求丙公司盡快整改。丙公司26日回復,只是寵統地說已改,但未將附檢查表內容逐條答復。監理在回復單上的審核意見:情況屬實,復驗合格。
分析:施工單位收到監理通知單后要按通知單要求整改并回復,監理收到回復單后要審核整改情況并簽署意見,監理審核意見要有針對性。案例4和5中施工單位“答非所問”,監理審核意見則是“不切實際”,其中是否返工是案例4的關鍵,但雙方均未提及,顯然不妥。
1.5 通知單內容忌草率,事先要做“功課”
案例6:仍以147#監理通知單為例,該通知單談到了兩個問題:(1)C型鋼不是鍍鋅鋼板,且與支架連接應采用螺栓連接,但使用焊接連接的形式,并拍攝了C型鋼照片。(2)主廠房工藝管道埋地部分只有一油一布,防腐不合格。對此甲施工單位回復:(1)通廊所用C型鋼材料與支架連接方式,是與設計公司進行過溝通,并經設計公司同意。(2)埋地工藝管道原設計防腐做法,經設計變更,已改為了三油二布。
案例7:2015年6月18日183#監理通知單,發給乙施工單位,其中有項內容:420循環水輔助用房的東立面墻面滲水,施工單位回復說未滲水,是雨水沿著橋架流到墻面的。
分析:甲和乙兩家施工單位兩例中的回復實質是駁斥了監理通知單所指控的內容,案例6中甲施工單位對C型鋼是否是鍍鋅鋼板不回復。很顯然在這三件事中總有一方是錯的。如果是施工單位強詞奪理,監理應據理反駁,要求馬上整改甚至報告業主。如果是監理單位有錯,則監理應反思,為什么會簽發不靠譜的通知單?然而這兩份監理回復單中監理審核意見都寫“符合要求,回復如實”。建議監理在簽發前要先把事情弄清楚,做好“功課”,否則會被動。
1.6 通知單**不要把幾個施工單位的問題寫在一起,影響閉環
仍以案例7(183#監理通知單)為例,該份通知單是同時發給乙、丙、丁三家施工單位,共提出7項屋面或墻面滲水事。乙單位回復了一項,丙單位回復了三項,但還有三項屬于丁單位的遲遲未回復。
案例8:2015年3月28日177#監理通知單,發給丙、丁兩家施工單位,錯把丙單位也寫成丁單位,同時出現兩個丁單位。
分析:案例7涉及三個施工單位,由于乙單位未回復致使通知單難閉環。案例8雖然也發給丙單位,但留下遺憾:丙單位完全可以說你又沒有發給我,為什么要我回復?當然實踐中丙單位已回復,從而化解這個問題。建議通知單分別簽發,既便于檢查、督促,又有利于消項。
1.7 如施工單位回復欠妥,監理應秉公辦事
案例9:2014年8月29日監理就雨天焊接管道事接連發了兩份監理工程師通知單150#和151#,分別給甲、乙兩家施工單位。甲單位稱8點10分下雨后已立即停止施焊,乙單位也回復說發現問題后即刻停止施焊。
案例10:2014年9月26日159#監理通知單,還是發給甲單位。監理發現有3#引風機檢修支架(梁寬8-9米),砼齡期未到(砼澆搗至今只有4天),無拆模前強度報告,私自拆模,要求9月28日前回復。甲單位9月30日回復,稱模板拆除同條件試塊檢驗報告合格,符合技術質量及規范要求,并附同條件實驗報告單。
分析:案例9中如果甲、乙單位意見成立,那監理通知單就失去發文的依據。據查那天監理巡視發現雨中還有人在焊管,無論從質量角度還是安全角度,監理發這份通知單完全正確。案例10中甲單位明顯違反事實,澆筑4天怎會有模板拆除同條件試塊檢驗報告?查該報告單是10月21日才出臺,9月30日怎么會未卜先知?聯系到本文案例1~4,甲單位對監理的態度不是很端正。
筆者認為不管施工單位的背景有多“硬”,只要在該工地施工,監理對其施工質量安全問題就負有監督管理的責任。只要監理站得正,出于公心,對違規的問題都要管,否則工程質量、安全難保證。如果甲單位仍堅持錯誤,監理應報告業主和安質監站,建議撤消施工資格。
1.8 對重要的工序質量安全問題要抓住不放
案例11:2015年3月27日176#監理通知單,發給丙單位,內容是308貯運變電所、312貯運變電所已送電啟用,但屋面存在多處滲漏。丙單位于同月29日回復,說屋面上部再加一層SBS防水卷材處理滲漏,已處理完成解決了滲漏。監理審核意見:已經整改完成。
分析:實際情況與施工回復和監理審核意見不同:(1)丙單位修補312貯運變電所是3月31日,308貯運變電所屋面則是4月1日堵漏修補,而不是回復單所說的日期。(2)簽發于2015年6月18日的183#監理通知單提到的7個施工質量問題,其中第4條是308儲運變電所屋面滲漏,說明4月1日修補后仍滲漏。(3)類似滲漏情況較多,183#監理通知單第6條是306水處理變電所墻面滲水,與3月30日監理日志所記內容相符,說明306滲水至少有2個半月,通知偏晚。3月30日的監理日志還記載306第 4層配電室滲水較多,反映變配電所施工質量問題較多。(4)變配電所屋面或墻面修補后要對修補情況進行觀察,確認結果并留下記錄。(5)變配電所是絕對不能滲水的,尤其是送電啟用后更不能滲漏,如果由于滲漏引起電器短路后果是難以預料的。
1.9 通知單和聯系單界限不清
案例12:2014年9月4日069#監理聯系單,談到某單位工程主蒸汽管道支架采用的材料與主蒸汽管道所用材料不符,按設計規范要求應采用合金鋼材料。
分析:按《建設工程監理規范》C.0.1規定,監理聯系單是監理與工程建設有關方日常工作聯系,聯系單的內容包括告知、聯系、建議等事項,不需要書面回復。而本案例涉及到不符合設計要求事項,事關工程質量,施工單位整改后還須回復,因此宜使用通知單。
10 工程暫停與復工使用不當
案例13:2014年9月12日157#監理通知單發給丁單位,內容是抹灰質量。該份通知單說監理已多次告知暫停施工,施工單位回復說已按要求停止施工。
分析:監理發現質量安全存在嚴重問題,需要暫停施工,應及時向總監匯報,總監應簽發工程暫停令,并事先或事后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整改后認為具備復工條件,應打報告給監理,監理復核后總監及時簽署復工令。本例中未見暫停施工令和復工文件,就暫停施工和復工,程序上缺少應有環節。
以上是對某工業項目的監理通知單常見的10個問題進行初步分析,希望對從業者有所啟發。但由于項目一次性特點,各工地表現出的問題不盡相同,所以僅供參考。希望監理人員不僅專業而且敬業,使監理通知單出現的問題和頻率大大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