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這一點,Lululemon理解地十分透徹。從創立起(1998年成立于加拿大溫哥華),Lululemon就以“Athleisure”為賣點(Athletic+Leisure,運動+休閑),主攻女性瑜伽服飾,圍繞“女性、瑜伽、運動+休閑”展開營銷。
調性決定了Lululemon的營銷方式,Lululemon不打廣告,不找明星代言。
最初,Lululemon 依靠與教練合作,及贊助社區瑜伽課的模式發展。具體來說,Lululemon把營銷費投入給瑜伽教練,并提供免費的服裝。這些教練的用處在于,作為KOL影響身邊的學生,從而促成購買行為。
之后的一切水到渠成。在那段時間里,Lululemon每周都會在曼哈頓的布萊恩公園,贊助舉辦兩次的瑜伽課程,幾乎每次都有上百名女性參加,場面堪稱火爆。
很快,Lululemon打造了一個屬于自己的大型瑜伽集體活動,成功營造了社區文化。加拿大主流媒體曾經將這一現象(對Lululemon的狂熱愛好)用“邪教式的”一詞(Cult-like)來形容。
從白領、家庭主婦蔓延,隨后“侵蝕”明星、KOL,Lululemon迅速積攢起了大批的女性消費者,明星和KOL的帶貨能力可想而知。
用一個不太恰當的比喻,Lululemon 用這樣的方式打入到群眾中,傳達了一種“我離你們更近”的信號,打破了明星代言的疏離感,并強調舒緩和優美的運動形式,巧妙避開了競技體育的對抗性和激烈性。
Lululemon以同樣的策略進入中國。
Lululemon全球CEO LaurentPotdevin 曾在2017年11月接受騰訊的采訪時說:
“對于Lululemon來說,我們在進入每一個新市場的時候都是非常有策略性的,采用的是我們品牌非常特別的‘社區策略’。在成都開店前,我們的團隊真正深入社區,他們去認識和聯結當地的教練、瑜伽老師等,并在社區內為品牌建立良好的‘能量’。”
他認為,很多品牌在進入中國時有一個錯誤的理解:大量開店、迅速擴張。但實際上,當Lululemon在中國考察時發現:“很多商場并沒有什么人流量,比如在餐飲區或者電影院會有很高的人流量,但是并沒有很多人真正去逛店。”
Lululemon明白,避開明星代言、大量開店、迅速擴張,不僅可以剩下一大筆錢,還可以減少與傳統運動品牌的直接對抗。
基于此,Lululemon深挖女性消費者的購買力,對產品進行細化。
如果用一種非常雞湯的說法來總結,那就是Lululemon成功販賣了一種生活態度,讓消費者為其信仰充值。對于女性消費者來說,這種方式十分受用。在這一點上,Lululemon與星巴克、Surpreme、蘋果相似。
進入中國,Lululemon正好趕上了全民健身的熱潮,而品牌掀起的瑜伽熱也引發了一個非常有意思的現象。我曾在2017年的冬天,某個霧霾爆表的日子里,在三里屯北區看到一群身材樣貌姣好的女性在露天平臺上大練瑜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