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筒,是一種手持式電子照明工具。一個典型的手電筒有一個經由電池供電的燈泡和聚焦反射鏡,并有供手持用的手把式外殼。雖然是相當簡單的設計,它一直遲至19世紀末期才被發明,因為它必須結合電池與電燈泡的發明。 激光打標的基本原理是,由激光發生器生成高能量的連續激光光束,聚焦后的激光作用于承印材料,使表面材料瞬間熔融,甚至氣化,通過控制激光在材料表面的路徑,從而形成需要的圖文標記。
激光打標的特點是非接觸加工,可在任何異型表面標刻,工件不會變形和產生內應力,適于金屬、塑料、玻璃、陶瓷、木材、皮革等材料的標記。
激光幾乎可對所有零件(如活塞、活塞環、氣門、閥座、五金工具、衛生潔具、電子元器件等)進行打標,且標記耐磨,生產工藝易實現自動化,被標記部件變形小。
激光打標機采用掃描法打標,即將激光束入射到兩反射鏡上,利用計算機控制掃描電機帶動反射鏡分別沿X、Y軸轉動,激光束聚焦后落到被標記的工件上,從而形成了激光標記的痕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