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適用范圍
本實施規則適用于保護通常在戶內使用的電氣裝置、電子設備和其中元件的小型熔斷器的管狀熔斷體和印制電路用的超小型熔斷體。
2.認證模式
型式試驗 + 初始工廠檢查+ 獲證后監督。
3.認證的基本環節
3.1 認證的申請
3.2 型式試驗
3.3 初始工廠檢查
3.4 認證結果評價與批準
3.5 獲證后的監督
4.認證實施的基本要求
4.1 認證申請
4.1.1 申請單元劃分
4.1.1.1 原則上按申請單元申請認證。按小型熔斷器的標準規格單劃分認證申請單元。
同一申請單元內有多個型號時,應對同一單元內所有型號做出確切描述。
4.1.1.2 原則上按申請單元申請認證。同一生產者(制造商)、同一產品型號,不同生產企業(不同生產場地)生產的產品應作為不同的申請單元,型式試驗僅在一個生產企業(生產場地)的樣品上進行,必要時,其他生產企業(生產場地)的產品需送樣進行一致性核查,并出具報告。 1
同一生產企業(同一生產場地),不同生產者(制造商)生產的相同產品,應作為不同的申請單元,必要時送樣進行一致性核查,并出具報告。
4.1.2 申請文件
申請認證應提交正式申請,并根據需要隨附以下文件:
1)產品總裝圖等;
2)關鍵零部件和/或主要原材料清單(見附件2);
3)同一申請單元內各個型號與主檢型號產品之間的差異說明;
4)其他需要的文件。